04
APR
2019
【婚姻】另一半的朋友圈都有小三,該如何讓另一半遠離他們?
另一半的朋友圈都有小三,我害怕近墨者黑,該如何讓另一半遠離他們?
這個問題看起來好像只是問 :如果另一半的朋友圈身邊有很多女人,那我的他會不會受到朋友影響?
其實更深層的問題是>>>另一半的朋友中如果跟我相處不來,我該怎麼做?
先來說說如果你的另一半有外遇、出軌、小三...我們可以怎麼做吧!
1。在法律上來說:目前刑法的通姦罪條件嚴苛,就算成罪,還是判易科罰金居多(繳給國庫)
但以民法來說,配偶是可以請求侵害配偶權,向對方求償精神撫慰金,撫慰金我聽過大都落在10-100萬之間,法院會斟酌雙方身分、財產、學歷及加害程度,及其他各種情形來核定金額.
2。那再以情字來說,其實有一個問題就是>>>夫妻之間沒有界限感,什麼事都要管。
我有一個朋友小白曾跟我抱怨過她老公有一個同袍兄弟,結了婚還吊兒郎當,更糟的是還有小三。老公有這樣的朋友,她真是怎麼都看不順眼,更擔心老公會不會被帶壞了也覺得有小三才正常。
我猜這應該不是小白第一次抱怨那兄弟。
果真,小白說她每次看她老公和那男人聚一次就會抱怨一次,叫老公遠離他,還常常因為這件事兩個人鬧得不可開交。
我說:“你不喜歡他,不跟他接觸就好了啊”
小白說:“和那種渣男交朋友有什麼好啊?我怕我老公也被他影響有了小三。”
其實小白回我的這句話才是她抱怨的重點,她希望老公能離那個男人遠一點。
但據我了解,在小白老公的眼中,他根本不介意朋友是怎樣吊兒郎當、或有怎樣的戀愛關係,他只覺得他們相處愉快,吃飯喝酒有個伴,有困難的時候,這兄弟也有義氣能相挺。
小白卻堅持“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說:“如果他身邊的朋友都是上進又疼老婆的好男人,我不止很樂意老公和他們多接觸,我也願意融入他的朋友圈啊!”
這種觀念對很多人來說,就像呼吸一樣平常。
別說是對方的朋友了,就連對方的工作、興趣……伴侶的意見也非常多。
一旦雙方意見不同就很痛苦,就像小白他們,她覺得她老公不理解她的苦心,老公又覺得老婆管太多。
因為小白希望把自己的交友觀強加給她老公,但她老公也有一套自己的交友觀,兩相抵觸,誰也不讓誰而造成了爭執。
有一次,我和姐妹聊天,她說:在一段親密關係當中,常常被嫌棄的那個人,不是付出愛比較“少”的那個,而是比較愛操煩的那個,比如媽媽、老婆、姐姐……
她們喜歡一直不斷的嘮叨,不然就是要求對方按照他們認為“好”的方向去做。
比如我朋友小白,她就擔心她老公和一個品行不端的人在一起會學壞,所以她希望藉由不滿的情緒來阻斷他們之間的友誼。
一方嘮叨,另一方煩躁,然後互相不爽,最後都是愛操煩的那個人抱怨說: “都是為了他好!”……
然後遭到更多嫌棄,這讓她們怎麼都想不清楚到底為什麼?
其實就是因為這是帶著控制欲、沒有界限感的干涉。
她不在乎自己眼中的“好“與對方眼中的“好”是否一樣。
她不覺得兩個人應該有各自保留個性和空間。
她不認同對方的心智、品味和經歷可以帶來更好的生活,所以最好要聽她的話,免得走偏。
但是,一個被人否定的人,會開心才怪。
上心理學課的時候,有一次老師講到了很多人雖然外表都已經成熟,但普遍心智年齡還在5歲以前,就像個巨嬰。
這個年齡層,孩子的特點是他可以清楚的知道自己和媽媽是兩個人,他能接受媽媽跟他的想法不同,但接受不了媽媽長時間不在自己身邊。
這個階段是搶奪控制權的階段,不是要一方百分百的聽從另一方,而是希望自己能比對方的控制權更多,或者說你要忠於我,而我可以自由。
同學Gina也說她以前談戀愛的時候,喜歡逛街,對方不喜歡,所以只要她一約朋友逛街,兩個人就吵架,有一次Gina哭哭啼啼的就跟媽告狀了(典型的巨嬰)
她爸看她哭得很傷心,說了一句話:“兩個人相處,不是你管我,就是我管你,就看你是要做管人的一方,還是要做被管的一方。”
現在,Gina成熟了,也懂得去體諒對方,她才回憶起父親的這個觀念,就像是“巨嬰爭奪控制權”罷了。
如果陷在這種爭權奪利的關係中,不是成為一對怨偶,就是成為最熟悉的陌生人,除非有被虐傾向,否則沒有人能安然自在享受這份快樂的。
一個心智發育正常的人,5歲以後就會進入多人階段,他會開始接受一段關係的複雜性,就是“我愛你,但我也愛別人;你愛我,也可以愛別人“
這個別人,譬如孩子、工作、伴侶的朋友等,你會要求一個忠誠的底線,但不再要求對方絕對屬於你。
再想想,其實從小到大,有多少父母會問過我們的意見和看法,再為我們做決定?
前幾天,我還聽到有朋友的女兒讀大一了,她想要女兒以後繼續出國讀書,她老公卻認為書讀得差不多就好了。從頭到尾都是夫妻倆的看法,可他們商量的明明就是女兒的事,為什麼女兒卻沒有參與意見?
女兒念大一了,正常來說已經18歲,成年人了,可是操心的卻還是家長!!!
我們聽過有太多太多家長在孩子長大後還在為他們的未來安排、鋪路,沒有放手讓孩子有獨立選擇的自主權。
以愛之名,控制和捆綁子女的獨立性,這樣長大的孩子,從小到大都沒有獨立思考過自己未來的人生,出社會以後,在與其他人的交往中,就很容易把父母的這一套照搬出來,分不清什麼是自己的事,什麼是別人的事,所以別人對自己的越界不知拒絕,對自己的過界也渾然不知,常常弄得雞飛狗跳,一蹋糊塗。
子女的學業、婚姻是他們自己的事,應該由他們自己決定
(別說他們還小,哪會懂,父母不放手他們永遠都不懂);
另一半找什麼樣的工作、交什麼樣的朋友,也應該由他們自己去決定
(別說他們笨不懂選擇,他們是和你一樣的成年人)。
你可以做的只有你的情緒你自己負責,別人的喜怒別人承擔。
你可以提出你的想法,但最後把選擇權交給他們。
就像紀伯倫說:“愛一個人不等於用愛把對方束縛起來,愛的最高境界就像你們靈魂兩岸之間一片流動的海洋。我們一起歡樂地歌唱、舞蹈,但容許對方有獨處的自由,就像那琴弦,雖然一起顫動,發出的卻不是同一種音。琴弦之間,你是你,我是我,彼此各不相擾。”
當人人都可以溫和而堅定地拒絕過界的打擾,
也不入侵別人的個人空間,
你的愛才會顯得溫暖而舒服,
你們之間的愛才會順暢的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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