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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016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

一、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就讀學校之教師。

二、申請時間:10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8:00 至 5 月 18 日(星期三)12:00。

三、受理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四、申請方式:若對試題有疑義,請填寫本表,並傳真至(02)8601-8310「國立臺灣師 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

五、注意事項

(一)每張申請表限提問 1 題,若需提問 1 題以上,請影印本表後使用。

(二)申請試題疑義釋復,須載明所問疑義於「疑義內容」欄內,請保持字體端 正以利傳真辨識。

(三)考生題本與公告版本完全一致,恕不受理考試題本內容與公告版本差異之 疑義申請。

(四)有關試題音檔播放之疑義,請填附件十三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申訴案件申 請表,向所屬考區試務主辦學校申訴。

六、公布試題疑義釋復結果:105 年 5 月 19 日(星期四)19:00 以後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cap.ntnu.edu.tw)

若對試題有疑義,可於105年5月16日(星期一)8:00至5月18日(星期三)12:00填寫申請表格

,傳真至(02)8601-8310「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辦理。

資料來源:國中教育會考網站

真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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