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JAN

2016

使館

駐法台北代表處

網址:http://www.roc-taiwan.org/FR/mp.asp?mp=121

在法國遺失護照

請見:http://www.taiwanembassy.org/fr/ct.asp?xItem=25220...

護照遺失該怎麼辦?(以下內容取自駐法國台北代表處)

◎ 辦理補發遺失中華民國護照手續所需文件

  1. 填寫護照申請書 。
  2. 彩色光面照片兩張,請勿提供列印機列印的相片。(應使用最近六個月內拍攝之正面露耳相片,詳細相片規定說明,請參考頁面下附件)。
  3. 當事人必須親自至代表處辦理以確認身份無誤,不能以通信辦理。
    法國警察局開具的遺失證明。
  4. 護照規費:中華民國護照補發,效期三年,費用:27€ (晶片或非晶片護照)。(以支票或現金支付均可,拒收銀行或郵局的現金匯票〔mandat cash〕,支票抬頭請填B.R.T.F.)。
  5. 役男(19-36歲)或接近役齡(16-18歲)尚未服兵役遺失補發護照,需先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費用:3.00€),請參考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備妥經本處文化組核驗過同等學歷之在學證明。
  6. 未成年人(二十歲以前)補發護照,請附上父或母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影本一份,並於監護人欄位簽名。
  7. 海外出生且未在台設戶籍(無身分證號碼者),可同時申請「臨人字入出境許可」(中華民國護照、填寫表格、一張彩色白底照片、在法居留身份證件、切結書,免費)。
  8. 若是無法取件可備妥約一百公克郵資之掛號回郵信封,處理完畢會替您寄回。若是準備掛號信件回寄,不論單、雙掛號回郵,請貼足郵資並附上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之郵局掛號單。

地址:
Bureau de Représentation de Taipei en France / Service Visas

78, rue de l'Université 75007 Paris (métro: Solférino;RER C : Musée d'Orsay)

TEL:01 44 39 88 20 / 21 FAX:01 44 39 88 12 E-mail: fra@boca.gov.tw

櫃臺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五:09:30至12:30及13:30至16:00

法國 O'bon Pa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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